6人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均被判刑
发布时间:2024年1月8日
在我们的社会中,未成年人是最需要被保护的一群人。然而,我们也时常听到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,让人感到愤慨和心痛。在最近的一起案件中,青海海北中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,判决了六名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,他们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到十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。
经过法院的审理,案件的事实是在2022年7月至8月期间,李某某等六人为了满足他们的私欲,单独或共同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进行了奸淫。法院认为,这些行为构成了强奸罪,而且在同一时间、同一地点对被害人实施奸淫行为,属于二人以上轮奸,犯罪动机卑劣,情节严重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在判决中,法院综合考虑了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年龄、自首、赔偿、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情节,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判决。
作为律师,我想在这里强调一点,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,对于奸淫幼女的行为,无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,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,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,就构成强奸罪,将会受到从重的处罚。这是由于幼女的生理特点和国家对幼女的特殊保护政策所决定的。而对于二人以上轮奸的情况,法律规定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,是民族的希望,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和关爱。因此,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不仅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也挑战了社会的伦理道德底线,严重影响了被害未成年人的心理、性格、智力、认知能力等多方面的正常发育。作为人民法院,我们始终坚定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“零容忍”立场,坚决依法严惩。
在此,我想呼吁全社会切实增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识,避免出现“灯下黑”的保护死角。在日常生活中,社会、家庭、学校要共同普及相关防范知识和法律知识,提升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,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来保护未成年人,让他们能够在一个安全、健康、快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。
最后,我希望这起案件能够让更多的人关注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,让我们共同努力,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。让我们每个人都来承担起责任,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。感谢大家的聆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