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住性格特点,让男方“净身出户”
发布时间:2023年6月14日
案情简介
刘女士和魏先生是夫妻关系。他们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购买了A房屋和B房屋。后双方为了再次购房,办理了离婚手续,在离婚协议书中规定A、B房屋归刘女士所有。后二人复婚并生育一子。但因为魏先生在争吵时使用暴力,刘女士忍无可忍,求助于我作为代理律师解决婚姻问题并维护自己的权益。我经过分析后认为,通过诉讼难以达到刘女士的诉求,宜通过调解争取最大权益。刘女士提出三点诉求:一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;二、争取房产和车辆的所有权;三、其他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。
办案经过
刘女士诉说,魏先生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曾出轨,并有大额债务。双方争执时,魏先生使用暴力导致刘女士受伤。我作为律师决定为代理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固定案件事实,给争取抚养权做铺垫。同时向法官披露魏先生多次出轨的事实,希望给法官留有刻板印象。在庭审时,我通过申请公开审理并要求亲属出庭,让魏先生感受到压力。本案中,我通过力所能及的调解技巧,争取到刘女士的全部诉求。
案件结果
双方达成调解:魏先生放弃抚养权和两套房产和车辆,刘女士无需支付折价款,且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。